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周日)上班。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放假前,请各部门关好水电及门窗,做好安全排查工作。
四、假期外出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祥和平安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