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级本科和2017级部分专科学生专业实习课程成绩的通知
2019-03-05

各二级学院、学生科:

根据《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专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关于专业实习课程结课及考核要求,为检查学生专业实习效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提高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专业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提交学生专业实习考核成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要求

1.专业实习辅导员需在3月15日前收齐《学生专业实习记录及实习评定》,完成上一学期学生专业实习课程的成绩考核,根据学生专业实习情况在《学生专业实习记录及实习评定》对应栏目选择相应等级并打分,同时将实习单位导师评分及辅导员评分录入《云南工商学院学生专业实习成绩汇总表》(附件1),并将《云南工商学院专业实习指导手册(辅导员)》、《学生专业实习记录及实习评定》和成绩汇总表报送二级学院。

2.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需在3月21日前完成上一学期学生专业实习课程的成绩考核,根据学生专业实习情况在《学生专业实习记录及实习评定》对应栏目选择相应等级并打分,同时将指导教师评分录入成绩汇总表,并将《云南工商学院专业实习指导手册(教师用)》、《学生专业实习记录及实习评定》和成绩汇总表报送二级学院。

3.各二级学院需在3月29日前完成上一学期学生实习成果汇报成绩和总评成绩评定。在《学生专业实习记录及实习评定》对应栏目选择相应等级并打分,同时将实习成果汇报成绩录入成绩汇总表。根据成绩构成比例核算总评成绩,填入《学生专业实习记录及实习评定》对应栏目,同时将总评成绩录入成绩汇总表。

4.《学生专业实习记录及实习评定》、《云南工商学院专业实习指导手册(辅导员)》及《云南工商学院专业实习指导手册(教师用)》由各二级学院存档备查。成绩汇总表一式两份,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核合格后一份4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一份二级学院存档。

5.教务处考试中心需在4月4日前完成上一学期学生专业实习总评成绩审核。审核结束后开放成绩管理系统,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于4月10日前按要求将成绩录入系统。因考试系统成绩构成为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专业实习成绩已经按比例核算,所以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均按总评成绩录入。

二、专业实习课程考核要求

详见《云南工商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考核管理办法》(附件2)。

三、专业实习总结

1.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对专业实习进行总结,并提出对专业实习安排及各专业“一专业一策”的修订建议。

2.各二级学院专业实习总结于2019年4月13日前提交到教务处备案。

 

附件:1.云南工商学院学生专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2.云南工商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考核管理办法

3.2016级本科和2017级部分专科专业实习班级列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