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科:
学籍注册工作是延续学籍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为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现将本学期学生学籍注册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册范围
(一)注册范围: 2015级本科、2016级专本科、2017级专本科、2018级专本科。
(二)已办理休学等手续的非在校生无需注册。
二、注册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方可注册学籍:
(一)按学校规定缴清本学年费用(贫困生可申领助学贷款);
(二)按时返校并向辅导员报到、领用教材,正常参加学校教学活动。
三、注册要求
(一)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号、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如有错误,请将正确的更改在错误信息的上方;
(二)如有(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的学生,请在姓名后备注栏中空白处注明;
(三)如班级中有成教的学生,请在姓名后备注栏中空白处注明;
(四)辅导员提交学生注册名单时,不需要每个学生在备注栏签字确认,但需带班辅导员在班级名单上签字确认;
(五)注册完成后,注册登记表请交回教务处(行政楼202室)作为信息修正凭证存档。
四、时间安排
(一)注册登记表领取时间
3月7日下午16:00前到教务处(行政楼202室)领取学生注册名单
(二)注册时间
学籍注册需以科室为单位,由辅导员统一到教务处进行注册,不接受单个班级或个人注册。
注册时间:3月11日至3月15日
五、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督促学生及时返校进行学期注册。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应当履行请假手续进行暂缓注册,待返校后及时到教务处进行补注册,补注册时间为每周二下午14点-17点。
(二)在学期注册过程中,对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且逾期返校时间已超出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主动办理自动退学手续。因应征入伍未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请尽快联系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将本学期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到全体学生,确保每位学生认识到学籍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并按时完成注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