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教职工、老生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共8天。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2020级新生按军训计划执行。
二、假期注意事项
(一)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全校上下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强节前安全检查和期间安全健康管理。假期学校继续执行封闭管理,继续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2.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师生尽量不离开工作居住地和学校,原则上不前往境外、国内和云南沿边州市存在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学校申请报备,返校时需提供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尽量减少出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学生处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一人一档),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10月1日至8日,离校的学生须做好离校登记并如实报告本人的行动轨迹,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安全教育,督促其每日健康打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确保活动轨迹可追溯。
4.学生处、人事处、要统筹做好师生返校工作,收假前各单位要详细掌握师生个人健康情况和行程轨迹,做好师生返校审批工作。教务处要做好教学计划安排工作。
(1)假期期间,去往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坚持每日健康打卡且健康码为绿色,方可入校。
(2)假期期间,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的师生员工返常后,暂不入校。按属地要求进行隔离并接受核酸检测,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入校
(3)假期期间,师生员工本人及同住家人、密切接触者有近14天国(境)外旅居史的,暂缓入校。按属地要求进行隔离并接受核酸检测,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入校。
(4)假期期间,师生员工本人及同住家人、密切接触者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暂缓入校。直至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申请入校。
5.保卫处要严格做好校门管控,合理确定假期留校加班职工人数,留校人员出入严格实行登记扫码和体温检测制度。
(二)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有值班安排的领导、部门和人员须认真执行学院值班安排和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加强巡查,确保手机联络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三)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放假前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组织好假前安全检查,关好水电及门窗,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假期外出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附件:关于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