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12-17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全体考生:

我校2020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即将开始,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行政楼207(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注意事项:准考证下发后,当天内核对信息,有错误的当天至力行楼207上报改正,超出时间,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考试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20年12月19-20日。

(二)培训地点:体育馆。

(三)培训时间:上午8:30-10:00;10:30-12:00;下午13:00-14:30;15:00-16:30。

注:培训每课时课程一样,请各位同学按照通知时间参加。

(四)考试时间:2021年1月11日-20日,上午8:30-下午17: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当天有期末考的同学,可以错开时间参加普通话测试,时间以当天为准)。

(五)考试地点:至善楼102。

(六)请参加考试学生,按准考证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到测试地点至善楼正大门口等候,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顺序入场。

三、考试要求:

(一)考生需诚信考试,杜绝舞弊,否则计入诚信考试档案库,考生终生声誉受影响。
    (二)考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三)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任何证件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防疫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20]14号)、《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2号)等文件要求,参与测试的人员须持有国家防疫健康绿码,凡有发热、干咳、呼吸急促、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或21天内有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的,严禁参加测试。                                        

①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中风险地区),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②(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高风险地区),提供隔离观察14天的监测报告,并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各流程防控安排:

(一)报到处

1.应试人员需佩戴口罩,严格按本人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考场外,报道完毕后,每人间隔一米等候进场通知。不得提前或推迟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长时间聚集。测试期间,非测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2.应试人员在考场外报到处出示准考证以确认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段的考生一律不得提前进入考场),并现场扫描云南防疫健康申报码和云南抗疫情出入码,须由工作人员当场核验云南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测量后体温低于37.3摄氏度的方可按组(每组固定为20人)由专人带领进入机房所在大楼。

(二)候测室

1.应试人在进入候测室门口时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随后用速干酒精洗手液进行手部清洁,领取一次性耳机麦克风防护罩,方可进入候测室。

2.候测室应保持高度通风(窗户呈全部打开状态),不同批次的应试人就座位置按照奇数排和偶数排轮流交叉,每排课桌交叉只坐一人。

3.候测室最多同时容纳两组应试人,第一组应试人排队进行信息采集时,排队间隔保持一米以上。另一组应试人则在座位上等候采集信息,不得随意走动。

(三)信息采集室

1.应试人采集信息时自行刷取身份证即可,指纹录入环节前需用酒精消毒手部,需在采像环节暂时脱取口罩,其余时间全程要求佩戴口罩。

2.信息采集室每批应试人信息检录完毕进行一次消毒。消毒内容包含信息采集相关设备、应试人等候时所用的桌椅。

(四)备测室

1.备测室应保持高度通风(窗户呈全部打开状态),不同批次的应试人交替使用同一排左、右两边的桌椅,座位间前、后、左、右需间隔 1 米。

2.应试人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备测,尽量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试卷。

3.应试人离开备测室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对备测室所有物品进行一次消毒。

(五)测试室

1.保持测试室空气自然流动,确保每个机位空气流动。

2.应试人到达机位后,按工作人员指示,给各自机位的耳机和麦克风戴上一次性防护罩。

3.应试人完成测试离开机位时应带走一次性耳机话筒防护罩及,并丢弃于测试室门外指定垃圾桶。

4.每批次测试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及时督促考生尽快扫描云南抗疫情出入码离开测试现场,并对测试室内所有设备和物品进行消毒,通风 10 分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测试,依此循环。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签署《健康承诺书》,表明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学校教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排查、体温监测、考点管理、防疫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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