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培育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重点项目的通知
2025-11-28

校属各单位:

      为践行“最以学生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支撑2025-2026学年度目标“政府认可度显著提升”,促进“学科竞赛成果达标”,扎实推进我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组织工作,全面提升参赛项目水平,学校拟面向全校遴选一批重点项目进行培育,请校属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项目遴选及推荐。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重点培育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项目材料真实,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须进行脱敏处理。教务将对参赛项目计划书、PPT等内容进行查重,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育及2026年度赛事参赛资格。

      3.项目要充分考虑学校学科专业发展优势,具有较高的可持续发展和成果落地转化潜力,鼓励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能够切实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

      4.项目应具有明确的指导教师团队和项目团队成员,其中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学生团队不超过15人,学生团队学历满足对应赛道、组别参赛要求,创业组的项目负责人股权占比、成员股权占比、法人资质须满足参赛要求。

本次培育不接受产业赛道、国际赛道项目推荐。


      二、推荐限额

      各二级学院、学生处分别可推荐3—4个项目。

      近两年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过省级金奖及以上的项目由教务处统一对接、遴选,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三、重点项目培育计划

序号

时间节点

事项

第一阶段培育

2025年12月12日前

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推荐培育项目并组织团队完成项目材料提交。

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9日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完成推荐材料初审、打分遴选,确定进入现场答辩项目。

2025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

教务处组织进入现场答辩的团队,反馈专家组意见;
项目团队进行材料完善。

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18日

教务处组织开展完善材料验收、现场路演+答辩,开展第一轮分赛道辅导。

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打分,遴选10—15支项目团队进入第二阶段培育。

第二阶段培育

2026年1月19日—2026年3月8日

各项目团队按照专家反馈自行开展材料完善及优化,开展项目调研、项目实践、完善项目支撑材料。

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22日

教务处组织开展完善材料验收、现场路演+答辩,开展第二轮分赛道辅导。

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12日

各项目团队按照专家反馈自行开展材料完善及优化。

2026年4月

教务处组织开展完善材料验收、现场路演+答辩,开展第三轮分赛道辅导。

2026年5月

各项目团队按照2026年赛事规则及要求准备校内参赛材料,优化团队构成。

第二轮培育结束,各项目团队正常参与校内竞赛。

(中途退出培育的项目团队,不予推荐省级复赛)

竞赛阶段培育

2026年6月

教务处组织预晋级项目参与校级选拔赛、进行省级网评材料优化。

2026年7月上旬

教务处组织晋级项目参与省级决赛材料优化指导及路演培育。

2026年7月下旬—8月下旬

教务处组织晋级国赛网评项目参与材料优化指导。

2026年9月—10月

教务处组织晋级国赛项目完成材料持续优化,路演培训,网评及现场材料提报。

以上工作安排将按照实际培育进度实时调整。


    四、工作要求

      1.落实项目材料审核。校属各单位须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推荐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2.校属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支持有参赛意向的学生积极参与;各二级学院要强化措施,推动高水平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给予项目引领、指导和帮助;校属各单位在校企合作、实验实训条件等方面要充分给予项目支持。

      3.材料提报。请校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遴选及推荐,并填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需要加盖学院/部门公章。每个项目须提交项目演示展示PPT、《项目计划书》各1份。

上述材料须于2025年12月8日16:00前经学院/部门负责人在OA审批后发送至教务处龙松处。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教务处龙老师

 

      附件:

      附件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评审规则.pdf


云南工商学院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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