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精神,学校特设立“自强奖学金”,为做好2025-2026学年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一)自强一等奖学金:5000元
(二)自强二等奖学金:3000元
(三)自强三等奖学金:1000元
2025-2026学年自强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
二级学院名称 | 自强一等奖学金 (按照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0.1分配) | 自强二等奖学金 (按照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0.4%分配) | 自强三等奖学金 (按照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0.8%分配) |
教育学院 | 4 | 16 | 33 |
大健康学院 | 3 | 13 | 27 |
人工智能学院 | 2 | 6 | 13 |
智能制造学院 | 2 | 6 | 13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3 | 10 | 2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10 | 20 |
文法学院 | 2 | 10 | 20 |
合计 | 18 | 71 | 147 |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认同学校办学宗旨,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云南工商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无打架斗殴、饲养宠物、使用违规电器等违纪违规情况,所在寝室卫生达标。
(三)参评学年度(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四)参评一等奖学金者该学年各科考试(考查)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综合素质为优,无任何违纪行为。
(五)参评二等奖学金者该学年各科考试(考查)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综合素质为优,无任何违纪行为。
(六)参评三等奖学金者该学年各科考试(考查)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综合素质为优,无任何违纪行为。
(七)为扩大奖学金覆盖面,切实帮助更多的学生,2025年9月1日至今已获得其他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者不得再参评自强奖学金。
(八)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关心集体,积极工作,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热心助人,见义勇为有突出表现者;参加国际国内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优先评选。
四、评审组织及程序
(一)按照国家级、省级奖助学金评审要求组建“自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其职责是审核报批材料,做出评审决议,受理学生的申诉并做出复议决定,各二级学院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助学金评审要求组建“自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其职责是组织开展评审,做出评审推荐,受理学院内学生申诉。
(二)“自强奖学金”每学年进行1次申请和评审,凡符合我校“自强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向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提出申请,由辅导员审核每位学生的参评条件后,组织学生填写《云南工商学院“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并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
(三)二级学院对初选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的先后确定获奖等级,直至奖励名额用完为止,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上报至学生处。
(四)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生骨干和贫困学生优先评选。
(五)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并公布评审的整个过程及结果。
(六)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于2025年12月15日17:00前完成评审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通过OA报送至学生处李杏,纸质版获奖学生审批表(附件1)统一提交至学生处106办公室,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公示5天,若无异议则报校委会审议后颁奖。
附件:
附件2:2025-2026学年云南工商学院自强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云南工商学院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