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 评教工作的通知
2020-07-16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为保证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云南工商学院学生评教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此次评教中各部门所负责的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安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

2017级、2018级、2019级在籍且在校学习的全体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评教时间:

2020年7月21日(9:00)~7月25日(18:00)

(二)评教方式:

手机微信(数字云工商→学生评教)功能模块。

(三)评教条款:

1、采用云工商院发[2020]10号文《云南工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中的学生评教量表(详见附件)。

2、学生评教量表分为(理论课堂教学满意度评分表)和(实验实训课堂教学满意度评分表),信息中心根据二级学院上报的课程性质(理论课程或实践课程)导入评教系统,系统根据课程性质定义,自动识别选取对应的评教量表进行评教。

(四)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下表工作时间节点及任务分配,予以配合完成:

序号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要求

责任人

1

教务处

7月14日

提前核对课表、班级、学生信息,保证教务系统数据准确无误。

孙艳聃

2

信息中心

7月25日

1.7月17日前做好评教系统的准备、调试工作;

2.整个评教过程中,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全员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3.测评结束后,按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需求进行数据导出及统计。

施立恒

3

学生科

7月25日

1.评教前,对学生进行宣传动员,宣讲评教目的和意义(7月19日完成);

2.在通知时段内,组织并监督各班级学生完成本次评教工作,班级完成评教后需点击确认提交;

3.在评教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中心或信息中心;

4.评教结束后,按附件模板,以科为单位,对学生异常情况和评教异常情况进行统计上报(7月25日完成)。

各学生科科长

4

二级学院

7月17日

1.教学秘书对本学院授课教师信息进行维护;

2.教学秘书对接课未满一个月的教师信息进行维护,并将纸质版授课教师变动情况统计表(院长签字)提交至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方雯老师处。

各二级学院院长

三、其他事项

(一)丝路学院留学生班学生评教工作,请丝路学院根据留学生理解能力、文化习惯,自行拟定适合留学生的评教条款(双语)并于评教时间内自行组织学生评教,评教结果及分析报告于7月31日前提交至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方雯老师处备案。

(二)各二级学院若需要对个别特殊课程单独进行评教的,可在学校统一评教的基础上,自行拟定评教条款并组织评教,评教结果作为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提升教师授课能力的重要补充信息(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中心备案)。

(三)根据《云南工商学院学生评教办法》第四条规定(任课教师可对以下学生提出不建议参与评教的申请:长期缺课(含旷课、请假等),缺课率达到25%及以上),建议老师与辅导员沟通核实,由二级学院自行处理。

关于此次评教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方雯老师(联系电话:13529080911),技术支持:信息中心徐尧东老师(联系电话:18987893180)。

 

附件:1.学生评教量表

附件1:学生评教量表.docx

2.授课教师变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授课教师变动情况统计表.xls

     3.评教异常情况登记表

附件3:评教异常情况登记表.xls

     4.学生异常情况登记表

附件4:学生异常情况登记表.xls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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