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关于申报第二届云南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2023—2025)》和《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届云南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身心健康,年龄条件原则上要求退休前能任满一届,引进的银龄名师年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应为学校专职心理教师,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8年以上,目前承担一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能有效开展课程教学、咨询、督导、课外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专业素养扎实、科研能力突出、团队引领优良、教学成果显著、咨询服务成效突出。 4.有一定的组织、培训、管理和